发布时间:2025-04-05 07:07:00 来源:舆论先锋网 作者:梧桐
当今,随着社保体系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自己的社保问题。然而,社保当中有一个概念可能还不太被大家所熟知——那就是“重复参保”。重复参保并不能带来预期的双重保障,反而会带来一系列问题。重复缴纳社保,无效 医保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 举个例子: 小王在北京工作,公司已经为他缴纳了职工社保,但最近小王的父母又在老家给他缴纳了城乡居民医保。 那么,小王就属于重复参保。 其实,早在2020年,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提到 有序清理重复参保。 政策原文: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3/c5194940/content.html 但是,因为各地信息系统不统一,很多地区都存在跨制度重复参保(即参保人跨职工医保制度与居民医保制度重复参保)和制度内重复参保(即职工医保制度内、居民医保制度内重复参保)等问题。 所以,近两年来,多地医保局都将清理重复参保列为年度重点工作。重复参保不能享受双重待遇还可能涉嫌骗保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重复缴纳社保是为了享受多重待遇,比如社保跟买车、买房等政策挂钩,但是也有人听信谣言,觉得缴纳两次社保,就能享受双重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就曾发布过一例重复缴纳社保报销医疗费用被判刑的案例: 基本案情 2014年12月至2016年8月,刘某因患肝病分别入住上海医院和安徽省立医院,其住院所花医疗费用均通过某地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报补。刘某明知自己的医疗费用已经报补的情况下,仍采取伪造医疗收费票据的方式重复报销医疗费用,先后六次将自己的医疗费用通过某地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报补,骗取医疗保险金9.9万余元。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医疗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刘某经公安机关口头传唤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积极退出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所以,大家要注意, 重复参保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大家应该根据自身情况,保留一个参保关系,终止其他重复的参保关系。重复参保应该怎么办?可以申请退费吗? 一、处理重复参保的原则是什么? 1.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现就业地参保关系。 2.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 3.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4.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二、已经重复参保的怎么办? 1.已在一地区参保,需要在另一地区重新参保的,需先回原户籍地(或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暂停”手续。在单位参加的职工医保“停保”,需原参保单位办理。 2 .从家乡外出到其他地方上大学并参加学校所在地医保的学生,需先将本地医保“暂停”。 三、重复参保后可以退费吗? 参保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来源:中国会计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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